严格放射卫生标准 守护人民群众健康
2023年10月14日,是第54个世界标准日,今年,中国疾控中心提出了“执行放射卫生标准,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宣传主题口号。这意味着国家在更多时候、更多层面对放射卫生工作提到更加高的层次,严格放射卫生标准,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健康。
为了满足法规的要求及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放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研制了一系列放射卫生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应当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医疗机构应自行或委托有能力的机构,定期进行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每年还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放射诊疗设备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确保设备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
截至2023年6月,我国现行有效放射卫生标准130余项,其中有放射卫生防护标准87项,放射病诊断标准46项;如果按标准类型分,国家标准21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84项,卫生行业标准28项;强制性标准54项,推荐性标准79项。
这130余项标准中,涉及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及质量控制的检测标准超过30项,几乎涵盖了目前我国医疗机构日常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类型。
医疗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对所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检测,有力推动了医疗质量、放射防护等方面的提升,守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