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酵素标准制订和市场服务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4-03-06 19:19   来源:中国健康新闻网    编辑:烟雨
字号:
手机查看

本网讯(特约记者 陈红松 通讯员 裘仕)酶是生命科学的重大发现,为此诞生了数十位诺贝尔奖获得者的科学家,DNA与RNA或基因科学与酶为核心的分子细胞学成为生命科学的核心。因此,以酶为基本概念开发的酵素产品,曾经受到了市场的热烈欢迎和追捧。但是,近年来,各种以酶的名义生产的伪酵素大行其道,有的根本没有酶或酶的活性、甚至还有各种减肥、防腐等化学添加的所谓酵素,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同时损害了酵素作为生命科学产品的声誉和形象,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酶的基本结构是蛋白质,基本功能主要是人体生物化学反应中作为催化剂的作用,使用酵素的目的是希望能够适当的补充内分泌或身体中酶分泌的不足。但是,一旦灭活,蛋白质就变性,就失去了酵素中的酶作为这种生物催化剂的作用、意义与价值。不仅影响了消费者购买酵素的意义和价值,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酶作为酵素的实际意义和形象,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发展。原有的相关标准已经非常明显地落后于生命科学、生物科技的本质或快速发展的要求,以及产业的迅速更新与迭代发展的规律性,阻碍了行业的发展与生命科学相关的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

所以,需要从机制、制度与标准等方面进行适应与改变或者创新,也需要整个社会与行业的抱团与协同,去探索并找到更有效的解决方案,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为此,浙江省经济与管理研究会,作为团体标准的归口管理单位,在浙江求是经济与管理科学科学院(求是科学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启动“活性酵素”标准的制定程序。目标是,不仅要为国家提供明确的活性酵素标准,以便出台相关的公共政策支持这个健康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健康中国服务。同时也给消费者一个明确的客观判断依据与鉴别的标准,从而赋能酵素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可预期的健康发展,让生命科学、生物科技更好地服务人民,造福人类,建设美丽中国,直至走向世界,服务全球人类健康与农民农副产品深加工的转型升级、实现的共同富裕。

《活性酵素制造技术和服务行为规范》完成法律规定的起草、审查和公告以后,将具有国家法律效力。参编单位将形成别的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都无法筑造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行业的可预期、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求是科学院、浙江上善如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机构,高度重视活性酵素行业与产业的发展。对有技术、管理、资本等需求的参编单位及酵素生产经营企业,将联合相关的科研单位、投资机构,提供技术、管理、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用入股、参股、信贷的方式为大家解决发展资金等问题。

 

图说天下

业界
生活态度
疾病
整形美容
保健